比我想像的快。10日深夜寄出的申訴信,14日就收到回信了。
收到信時剛好開始忙了(忙什麼呢?下回會說喔~),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在部落格公佈。不過,用膝蓋想都知道會是官式八股內容的回信。
奇妙的是,寄信後第二天開始,坐到沒有逼TV的公車機率大增啊!難道是寄申訴信的威能加持嗎?(咦?)





96.11.14北市交二字第09635770700號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復如下: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96年11月12日於本府單一申訴窗口首長信箱反映有關公車電視播報器系統(BEETV /LCD)音量管制問題,市府非常重視,特別指示本局向您回覆處理情形。
有關公車播報器系統係由臺北市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與民間公司以廣告互惠方式合作裝設站名播報器(LED)及公車電視播報器系統(LCD),主要目的是利用公車電視播放廣告之收益來建置站名播報器,並以LED跑馬燈顯示及語音播報到站資訊,提供視障民眾或不熟悉路況民眾搭乘公車之服務,以期提昇乘客更親切方便的搭乘環境,故此系統之服務係民營公車業者與民間廠商互惠模式進行,屬私人團體間訂定之契約,目前仍在契約執行時程範圍內,無法片面要求其停止播放。本局基於監督單位,對於公車內播報系統之音量管制,業於95年12月訂定「臺北市公共汽車車廂內播報系統管理辦法」,規範其發生設備音量不得超過週遭環境背景噪音,並以75分貝為上限,旨在降低對乘客之干擾。至您反映11月10日搭乘三重客運640路(車號632-FB)感受車上電視過大且有爆破聲1事,本局已立即發函通知三重客運、本市公車聯營管理委員會及其承商了解實際狀況並即刻改善,以還給乘客們舒適的乘車空間。
最後感謝您來信提供本市公車服務情形,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不吝賜教。
敬祝 安祺。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羅孝賢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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